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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得自己当时没有多夸两句,否则此刻知晓了端底,只怕真见不得人了!

这一日清秋回家,就特地等舅舅回家,拉着他说了几句话。宋润卿又是喝了酒回来的,说话嘴上没有把门,轻易就被她套了出来,那两首诗,果真是他代作。

清秋一时默默无语,出了小书房,回到自己的房里,不免有些愣怔。

她记得,那时自己先问舅舅要了他的诗来看,后来他自己又送了一份过来,还要请她点评。这不是在把她当傻子哄吗?倒真是费了他不少苦心,在她面前营造这个才子的形象。

再想之前赠画题名的事,明明是请了旁人作画,他却大二当之地题了自己的名字。当时清秋心里偏向他,不去深究,如今却越发觉得,一个人的品性就体现在这样的小事之中,只是自己被迷了眼,才看不清。

而迷花了她眼睛的东西是什么呢?

清秋闭上眼睛,脸上的桃红不知何时已经转为惨白。

无非是……富贵迷人眼。她一向以清高自许,觉得自己不流于俗,原来从旁观的角度看来,却是早已走入了用金钱构筑的陷阱之中,如此触目惊心。

在金燕西眼中,她究竟是什么模样?

她猛地从床上爬起来,开箱子取出那一串珍珠,这时,礼物放在手里简直都觉得烫手。清秋想就这样还回去,又觉得过于突兀了。再说,已经收了那么久,而且她已经戴过,再还回去就当作无事,未免有些自欺欺人。

何况他送的礼也多了,非止这一样。

既然明知道他的意思,要还当然是一笔勾销的好。可是要她拿出几千块钱来还他,又确实不能。

冷家家道中落,清秋也确实常常有捉襟见肘之感,可是从未有一刻,她如现在这样感受到“钱”这一字的力量。

金燕西确实是个俗人,确实就是大大方方地花钱买笑,可她也确实……还不起。

这一晚清秋连晚饭都没吃,情绪恹恹,第二日雁回派车来接,她也托辞未去。

谁知到了下午,雁回就亲自来了。清秋听见她在外间跟冷太太说话,吓了一跳,从屋里走出来,掀开帘子一看,果然是她。

雁回回头见了她,立刻笑道,“听说你身子不爽快,我就来看看。”一边说,一边走上来,扶着她的胳膊把人打量了一番,“脸色确实难看了些,要不然,还是去医院里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