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看着不怎么样,但是这家老板是西边沙漠来的人,做的东西风味独特。”靳锋收拾了一下桌面,给古羽倒了一杯茶水,这茶叶还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呢。
“他是什么人的混血啊?”古羽好奇地问,这家店从老板说话的口音,到店里的装修都充满了异域风情,跟别的店风格也大相径庭。
“他的父亲是一个回回人,好像还是个什么贵族,流落至此,有点家底,就娶了当地的一个混血女子为妻,开了这家店,都有十年了。”靳锋道:“上一任将军就爱在这里吃他们家的饭菜。”
“那一定要尝一尝。”古羽开始期待了。
结果饭菜上来他就傻眼了:“这么多?怎么吃?”
“就这么吃。”靳锋伸手,给他用湿毛巾擦了擦手,自己也擦了擦手,
然后古羽就看到靳锋拿了自己的贴身匕首出来,割了羊肉,递给了他。
而他的面前,是一摞干巴巴的麦饼,大小跟馕差不多:“这是手抓羊肉吧?”
手抓羊肉是以羊腰窝肉,香菜主料制作的一款美食,当然,它还算是一款药膳。
是西北蒙古、藏、回、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喜爱的传统食物,相传有近千年的历史,原以手抓食用而得名。
“您知道这个?”老板亲自给端来的饭食,听到古羽说了这个名字,顿时大吃一惊:“您吃过?”
“以前有幸品尝过两次。”古羽能说什么?他是是去过西北的人,跑了好几次,去那里吃的就是西北的特色美食,什么手抓羊肉大盘鸡,红柳肉串馕包肉的,都没少吃:“咳咳,在来的路上,呵呵……。”
他可没说是哪一路,是流民的路上,还是穿越的路上?亦或者是在江南来西北的路上。
“那可、可真是有幸,有幸!”老板点头哈腰。
“怎么没有听你提起过?”靳锋对此很好奇,古羽的经历颇为丰富啊!
“因为他们那边的人吃饭不用筷子,用手抓着吃,包括雪原上的人,喝茶都用手指头搅拌,名流视之为难登大雅之堂,不屑一顾。”古羽想起来就想乐:“大家都对此很反感,就不怎么提及了。”
哪怕到了近代,藏族人民喝茶的时候还是依照传统来,只不过不徒手了,起码带着干净的一次性手套或者是指套。
可是在当下,的确是为汉民族无法接受,只有不懂事的小孩子,和傻子才用手抓着吃东西好么,尤其是读书人,更讲究一个礼仪。
靳锋有些后悔带古羽来这间店吃饭了,他不知道小神医还有这个说法,而且更不知道老板给他们上了手抓羊肉,上个烤羊排搭配馕饼也行啊!
不过随后他就看古羽伸手去拿了羊肉吃,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
“看什么看?吃饭啊!”古羽指了指手抓羊肉:“这么吃也挺有意思的。”
人类最早也是用手抓食物吃的,后来学会了用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