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3(1/2)

记者会播出后,周采薇在各大社群软体发文反驳季辰在记者会上的澄清,没想到越描越黑,被几位网友发现她的档案製作日期截图有改过图的痕跡,也有人将季辰的〈幸运的愿望〉和周采薇的〈幸福的选择〉两首歌放进软体里比对,一起播放,发现完全重叠吻合,甚至两首歌互相轮流播放都可以无违和的程度。

至于抄袭四首歌的〈只想与你一起〉也被网友拿出来比对,被网友怒骂移调往下小二度真的太偷懒、吃相太难看。

也有音乐人跳出来指出周采薇和季辰的歌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星展娱乐採取法律途径,对周采薇提出告诉后,一审时她对法官声称自己的创作更早,提出了许多跟季辰的歌曲相异处,法官採信她的说法,判她无罪。

二审时,检方委託了陈姓音乐人与北晴艺大的叶姓教授进行鑑定,结果〈幸运的愿望〉以及〈幸福的选择〉两首歌相似度高达九成以上,周采薇辩称,如有相似、雷同之处,纯属创作巧合。

最后,周采薇被判刑六个月,得易科罚金两十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虽然她的行为被判刑、遭到大眾舆论,但季辰还是觉得无法抚平他的怒火和夏梦然这些年来所受的伤害,不过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事件告一段落后,凌樺拿出要给夏梦然签的合约给他,「你要自己拿合约给她吗?」

「不了,她应该不想看到我吧。」他扯了个笑,纵使他跟夏子宸说他跟关颖什么都没有,也在记者会上讲得清楚明白,但他怕她还是不相信她,怕自己站在她面前,只会让她生气难过。

凌樺挑了挑眉,「你帮她争取这份合约,不自己去邀功?说认真的,要不是看在你还有bf是全公司最赚钱的团体,以及夏梦然的确也很有实力的份上,老闆才不会理你的要求。」

他原本不想帮季辰的,但他这么多年来除了出道外从没主动求过任何一件事,看到他这么诚恳地拜託他,他也只好帮了。

「为善不欲人知,不是吗?」季辰眨眨眼,乱用着俗语,「拜託你了啊,凌哥。」

凌樺无奈点点头,把合约放进公事包里,离开休息室。

凌樺约了夏梦然出来,给她合约。

她看着合约愣怔许久,似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这辈子对出道根本不抱任何的希望了,但没想到凌樺会突然递给她合约,还是艺人的。

「合约的内容、年限等详细内容都写在上面了,如果看完没问题的话就签名吧。」

他看着她不发一语,又开口说:「我听季辰说你从以前就很想出道了,这不是个好机会吗?你怎么看起来有点犹豫的样子?」

「就……来得太突然,所以不敢置信吧。」她的目光对向他,「我这辈子根本都不期待出道了,现在突然来了个合约在我面前,任谁都会觉得在做梦吧?」

「的确像在做梦,因为正常来说星展旗下的艺人都是要多年培训才能出道,不像有些公司会在路上挖角,或是办歌唱比赛等让艺人出道。」

他看着她又盯着合约看,最后才不管季辰说什么「为善不欲人知」论,直接对她说:「这是季辰帮你要来的,一般来说这种要求公司不会答应的,但你的创作以及歌唱能力真的无庸置疑,外貌也出眾,是好好打磨后就能发光、璀璨的鑽石,公司也觉得机不可失,所以破例让你直接签艺人约。不过就算签约了,也要上公司安排的课程,弥补之前的不足的地方,懂吗?」

她的表情微微惊讶,「什么?」季辰帮她求来一份艺人约?

「你没听错,他帮你求了艺人约,并且答应继续跟公司续约,老闆觉得这是个双赢的交易,就答应他了。」

他再用手指点点合约,「这是个很难得、得来不易的机会,相信你一定知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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