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1/2)

玩呢?!

李明博实在看不过眼,他虽然犯轴,虽然专业能力有限,虽然年轻,但是他是有底线的,不像孙主任和赵忠诚一样欺骗客户,就在刘巧玲出门走远后,他借故追了出去,告诉她方轶转到金石律师事务所了,让她去金石律师事务所找方轶。

就这样,刘巧玲在金石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找到了方轶的资料和团队的联系方式,约好时间上门咨询。

因为之前她在律所的网站上见过方轶的照片,所以当方轶走进会议室时,刘巧玲一眼便认出了他。

听刘巧玲说完,谢友和不由得多看了身旁的方轶一眼,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有知名度,粉丝粘性真高啊!

“方律师,谢律师,银行一天到晚的催债,我只是想拿回自家的车去抵债,真没想那么多。我这案子……”刘巧玲皱着眉头,既担心又后悔。

谢友和看向方轶,他的意思很明显:人家是冲着你来的,交给你了。

“刘女士,您不要着急。我个人认为,虽然涉案车辆能够成为盗窃的对象,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也就是您的行为就一定构成盗窃罪。”方轶想了想道。

“哦?您的意思是……”

听方轶这么一说,刘巧玲那双充满了担忧和无奈的眼睛立刻有了神采。就好像是溺水之人突然抓到了一根漂浮在水面上的木头,一下有了生的希望。

“我问下哈,被扣押的车现在是什么状态?”方轶问道。

“警察说这车是我家的合法财产,前几天已经返还给我了,办的正规手续。”刘巧玲道。

“嗯,刘女士,您采取非法手段取回自家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我认为不构成盗窃罪,最主要是原因就在于您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

说完,方轶见刘巧玲想要开口,接着道:“您先别急。我给您解释下就明白了。

首先,公安机关对涉案车辆依法扣押后,银行催您还贷款,而且还准备起诉您这是事实,我想这事不用您说,公安机关也会调查。

所以您开走涉案车辆,直接目的是为了以物抵债,返还银行的贷款,而不是非法占有该车辆,对吧!”

“对,我把车开出来就是为了还银行的贷款,当时警察和检察院的人问我时,我也是这么说的。银行的人可以作证。”刘巧玲激动的说道。

“您喝口水,别急。听我说完。

其次,从案发到您被抓时间很短,您没有向公安机关索赔的行为,检察院很可能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您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当然这需要阅卷后才能确定。

而且涉案车辆已经依法被您领回,证明车辆确实是您家的合法财产。因此,您的行为,我认为不构成盗窃罪。”方轶道。

刘巧玲点了点头,心里踏实了许多。

“方律师,我看过您办的案子,很多都是无罪辩护。按照您的说法,我不构成盗窃罪,如果这案子我委托您办理,胜算有多大?”刘巧玲略一沉吟道。

“您这案子胜算不大!”方轶摇摇头道。

听完方轶的话,刘巧玲愣住了,像是三九天被泼了一盆凉水一般,透心凉,心中的希望之火一下被扑灭了。

“为……为什么?刚才您不是说我不构成盗窃罪吗?怎么又胜算不大?”

她眨巴了两下眼,暗道:之前给我满满的希望,现在又亲手毁灭了我的希望,玩呢?!

一旁的谢友和没有说话,习惯性的端起了桌上的一次性纸杯,喝起水来。他心中虽然已有判断,但是他不能说,这话必须得由方轶说出来,不能抢话。

“按照您刚才的说法,虽然您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却有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方轶道。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啥意思?警察已经将车还给我了!”刘巧玲一脸懵逼道。

“您听我解释完,就明白了。

第一,客观上,您将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开走,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您的行为客观上已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第二,主观上,公安机关对涉案车辆依法扣押后,您到公安机关涉案车辆停放处看到了自己的车,这表明您已知道车辆被依法扣押了。

第三,您转移的车辆系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财产,具有特殊性,符合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特征。

综上,您的行为虽然并没有直接侵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关系,但是却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

您明白了吗?”说完,方轶看向刘巧玲。

“那……那这个罪得判几年?”刘巧玲犹豫着问道。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比盗窃罪的处罚要轻,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是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个是三年以下,有可能判缓刑,一个是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这就是最实质的区别。”方轶道。

“有没有可能法院不认可盗窃罪,判我无罪?”刘巧玲的心里存在着一丝侥幸。

“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法院不认可检察院的起诉罪名,也会按照他们认定的罪名进行宣判的,所以判无罪的几率不大。当然判决后,不排除检察院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抗诉。”方轶道。

刘巧玲没再说话,她一直在权衡利弊,之前有一位律师跟她提起过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但是那位律师却认为她的行为是盗窃罪和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竞合,也就是说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两项罪名,择一重罪应该按照盗窃罪处理。今天听方轶解释完,她觉得自己应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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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律师,您觉得我这案子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会被判几年?”刘巧玲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不好说,我觉得最好的结果是您被判缓刑,不用在监狱里服刑。当然您的行为最终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需要看过案卷后才能做最后的判断。”方轶道。

在没有阅卷前,方轶可不敢随便下判断,万一当事人说的跟案卷上反映出来的情况不符,案件结果达不到预期,不仅会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有可能遭到投诉,要求退费。白干活还要挨骂,这可不是方轶追求的。

“嗯,我明白了。如果我委托您的话,是您出庭还是其他律师出庭?律师费怎么收?”刘巧玲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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