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节(2/2)

随后,汤建尧以培训学校缺少资金发展为由,向村主任徐启国提出想从徐启国所在的徐家村村委会借款人民币二百万元,年利率为百分之十(单利)。

徐启国在未与村委会其他成员商议的情况下,安排村委会会计将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共二百万元分两次借给了培训学校使用,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十(单利)。

汤建尧拿到借款后,开始着手扩大培训学校的租赁场地,做广告,增加办公用品,招聘教师等工作,但是发现预算做少了,手里的钱不够用,日后培训学校的运营也得需要费用,于是他再次找到了徐启国。

这次,汤建尧向徐启国提出向徐家村村委会借款六百万元,这六百万元中包括之前已经借出的二百万元。

徐启国觉得这次培训学校借的钱太多,自己做不了主,便在当年九月初召集村委会委员会议就是否给县里培训学校借款事宜进行讨论。

在此次会议中,徐启国并未将之前已经借款给培训学校二百万元的事告诉参加会议的村委会委员。

经过一番讨论,大家都觉得培训学校的收入还可以,学生多,回款不是问题,村里的拆迁补偿款趴在银行账户上利息太低,一致同意将拆迁款中的六百万元借给县里的培训学校,并签署了会议决议。

会后,徐家村村委会与培训学校签订了六百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八,借款期限十二个月。

借款合同签订后,徐家村村委会分三次向培训学校共支付了五百五十万元,包括之前借给培训学校的二百万元。截至去年八月,培训学校已归还了二百四十万元。

后来被人举报,徐启国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三百一十万元,此后通过司法程序大部分款项被追了回来。

此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徐启国犯挪用公款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启国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徐启国作为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中,超越职权范围,在未经村委会集体讨论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二百万元挪给他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发后被告人挪用的大部分款项已经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徐启国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一审宣判后,徐启国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为:其向县里培训学校借款二百万元,村委会已事后追认,该借款是集体行为,而且在借款过程中,他本人并未盈利,请求依法改判无罪。

“徐先生,您父亲的案子已经提起上诉了,是吗?”方轶将目光从判决书上移开,看向对面的徐晨。

“提上诉了,是之前那位律师按照我爸的意思,帮着写的上诉状。这是上诉状。您看下。”说着徐晨又从包里拿出一份上诉状,递了过去。

方轶看了看,上诉状很简单,总体上尚可。

“案子现在是在县法院还是移送去中院了,这您知道吗?”方轶问道。

“好像是昨天移送去的中院。对,就是昨天。

方律师,之前那位张律师说我爸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准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是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当时律师也是这样辩护的。

法院却判我爸构成挪用公款罪,这判决是不是有问题?”徐晨望着方轶,见他放下了上诉状,问道。

“嗯,这案子判的确实有问题。

正常情况下,村主任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准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无法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但是本案中,您父亲徐启国管理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属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的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

说的直白一点,您父亲虽然不是公务员,但是他是在协助人民政府行使职责,所以他干的事是公务人员干的事,所以您父亲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方轶解释道。

“那……按照您的意思,是不是我爸的案子就没希望改判了。”徐晨心里咯噔一下,急忙问道。

姜兰也神情紧张的往前挪了挪,半个屁股坐在椅子上,支棱着耳朵想听听方轶的解释。

“不能这么说,虽然您父亲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但是从目前的案情看,您父亲不一定构成犯罪。

当然我们需要去阅下案卷,再会见下您父亲才能确定全部案件事实和辩护方案。”方轶说道。

心里有点没底

“方律师,难道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不能做判断吗?”姜兰不解的问道。

“判决书上的内容有可能都是真实的,但是有很多细节只能看案卷才能发现,细节决定成败,判决书只能让我了解大概的案情。

我说的简单点,这就像是去三甲医院看病,病人在二甲医院做的检查,人家三甲医院的医生根本不认可,还要再做一遍检查,主要是怕误诊,必须得自己再查一遍。

同理,您丈夫不服一审判决,二审法院肯定会全案审查,不会只看一审判决书,因为信息量有限。

作为律师,如果承办此案肯定也不能仅仅看一审的判决,因为那会漏掉很多细节。”方轶说完看向对面的母子二人。

“哦,您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还是您负责任。那您看我家老徐这案子,有希望吗?”姜兰聚精会神的看着方轶的表情,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安慰。

方轶的话让她想起了去年去市里的三甲医院挂专家号,看病。她对方轶刚才的话深信不疑。

“这案子,我觉得有机会,但是目前的案卷材料有限,我也只是凭经验判断,无法给出明确的回答。”方轶想了下说道。

“嗯,方律师,如果这案子委托给您,得多少律师费?”姜兰继续问道。

“您家这案子,不是我办的一审,所以二审的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又不是在本市,所以律师费比较高,二十万元。”方轶报价道。

“二十万……”姜兰嘴里叨咕着,目光看向儿子,征求后者的意见。

“方律师,您看能不能这样,我们先支付一笔费用,您去法院阅卷,再去看守所会见我爸,然后再谈委托的事。

现在连个预期的结果都不知道,我们俩眼一抹黑,心里实在不踏实,我们不是怀疑您的专业能力……希望您能理解!”徐晨犹豫了下说道。

方轶明白徐晨的疑虑,现在什么都没谈出来,最理想的结果他也不知道,一下掏二十万元律师费,他觉得心里有点没底,万一这案子一点希望都没有……这钱就白花了。

不过徐晨相信以方轶的名气,不会忽悠他。否则方轶这么多年也不会攒下这么好的口碑。

“也可以,费用三万元。两个市比价近差旅费二千元,包干。后期如果委托的话,这三万元可以冲抵后期委托案件的律师费。”方轶非常痛快。

“好,我们现在能签手续、缴费吗?”徐晨问道,他不想事情拖的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