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民笑呵呵地把丁秋楠抬出来当挡箭牌,然后引起了万小华极度不满:
“周大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我现在都回不去京城,怎么说服嫂子啊?”
“你还知道你大嫂不在我身边呢,要是在京城,随便你什么时候来家里吃饭都行。”
这话已经够明显的了,万小华不可能听不明白。
所以她直翻白眼,“我就是蹭蹭饭而已,我可不想当小晴的嫂子。”
一旁的李雨竹也无语,她都没机会,何况你万小华?
根本就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不可能。
不管是从外貌、身材等方面,还是从内在涵养、经历等,万小华差李雨竹太多了。
“嗯,蹭蹭这个词用得挺好的。”周济民笑着点评了一句,接着又道:
“我给你们讲一个冷笑话吧,话说以前有个老汉,特别喜欢吃酒席。但有一次吧,刚巧遇到小镇上有户人家在酒楼里办酒席,他也想去讨一杯喜酒喝。”
“可当时的他囊中羞涩啊,想去也去不了。”
“刚好有人认识老汉,看到他在酒楼门口踌躇不前,便笑着问他,为什么不进去喝喜酒呀?”
“老汉碍于面子,就说了一句:我就在门口蹭蹭,不进去。”
然鹅他讲完之后,李雨竹和万小华她们只是尴尬地笑笑,压根儿就没明白。
一群黄花大闺女,自然是听不懂的。
但,好在也成功把这群女人想要蹭饭的意图给掐灭了。
随即便又聊起了他跟着邓老他们去那边驻地的事。
听他说起是去看小舅子了,她们都很惊讶,连连询问丁小川是不是非常激动?
“有什么好激动的?不就是三年多没见而已,再说了,我是他姐夫,不是他老婆,激动个嘚儿。”
李雨竹一听他的话,反驳道:
“古人不是说过了嘛,离群所居者若非神明便是野兽。”
“你小舅子待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三年多都无法见到亲人,他看到你,如果都不怎么激动,要么他是野兽,要么就是跟你关系不好。”
周济民看了看她一眼,心知对方是把自己给带入进去了呢。
便也没有跟对方辩解此事,只说赶紧吃饭吧。
见他又转移话题,李雨竹眼眸一暗,也沉默了下来。
晚餐的前半段时间,是快乐的。
但后半段时间,是沉默压抑的。
因此,吃过晚饭后,万小华她们就争着洗碗,然后抓紧时间逃离这里。
关于李雨竹喜欢周济民这件事,在62小镇,算得上是公开的秘密了。
尽管大家不知道两人过去的故事,但知道两人还是北大的同学,就足够羡慕了。
石屋里,就只剩下周济民和李雨竹两人了。
后者还在装模作样地擦着桌子,周济民没让这情况维持太久,打破平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