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不合适?这几个月我们明明……”
周楚澜打断了他的话:“哪里都不合适。”
“你又想到了那件事?可是那件事不是你的错,你也付出代价了……我不介意你的过去。”李卓曜急切地说,瞬间就红了眼眶。
“我知道。可是我介意。”他用那双很黑的眼睛看着李卓曜,没有情绪。
沉默了一会又抬起头来,长呼一口气,用略带轻松的表情说:“这几个月来我也努力过,想着如果能长久的在一起会怎样。但现在看来,我似乎做不到。”
周楚澜低眸,手里捻着一片生姜叶子。
又怎么会不介意呢。前面都只是他在自欺欺人罢了。
如同一张白纸,本来可以在上面画出斑斓的色彩,却被人一把揉皱,丢进了下水道里。一个曾经最耀眼、最珍惜羽毛的人,变成了一只苍蝇,走在村子里都会被人指点:“这是周老大家那个,杀过人”、“长这么俊,看不出来啊”、“咱躲远点”。
蝇营狗苟多年,自己却与李卓曜再次重逢。第一眼在加油站看到他的时候,周楚澜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紧张到连眼神都不知道该往哪放。
可对方却说:“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
那天,李卓曜笑着,把刚掏出来的烟又放回烟盒的时候,周楚澜才从巨大的不真实感里清醒过来。
嗯,对,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七年前,他就已经忘了自己。如今怎么可能会凭空想起。
周楚澜本来以为这是一场再也不会见面的萍水相逢,匆匆一别后,他们像过去一样,桥归桥,路归路。但自己没想到的是,那晚山间的雨,还是让李卓曜留宿在了自己家里。然后,有一些微妙的事情,开始借着潮湿的雨意滋生。故事的后来,像很多年前一样,李卓曜很执着的要跟自己在一起。
自己推不开,又离不掉。
因为在见到他的那一刹那,周楚澜才恍然,过去了这么久,原来自己曾经以为已经把眼前的这个人,连同那段灰暗的回忆一起抛诸脑后了。但在重逢的那一秒,防线就全线垮塌,溃不成军。
原来我依然在爱着你。
很抱歉,到重逢的那天我才知晓。
这晚吗。
好像有点晚。因为——我好像没法再爱你了。
其实周楚澜心里非常清楚,他们之间早已无法回到过去,所以面对着李卓曜的穷追猛打,自己只能处处躲避。理智上,他根本不愿接受李卓曜,但情感的天平早已不知不觉向他倾斜,摇摇晃晃,像是自己内心深处压抑了很久的情感那样,有点风吹草动,便想野蛮生长。。
勉强答应跟李卓曜谈三个月的恋爱已是让步——他很矛盾,但又抵不过李卓曜的执,很多个摇摇欲坠的瞬间,他不是没想过破天荒地放任自己一次。只有三个月而已,只有三个月,我们短暂重逢,就当是生活给自己赠送了一篇小番外。
三个月真的很短的。
是不会影响主线的。
他侥幸地想,于是惴惴不安地接受了这点恩赐。
接受了,便开始一点点无可自拔。越到后面,自己越开始沉沦——奇怪的是,脑子却始终异常清醒。怎么会这样呢,在一起的日子每多增加一天,感情浓度像是炎热室内的水银温度计,很快就升到了红区。直到自己的作品入围大声美术馆以后,眼前像被很久未见过的光明照亮,模糊了视线。周楚澜开始贪心,开始想要的更多,他明白自己心中的那条防线已经动摇,变得岌岌可危,但自己不太想在乎这些了,甚至开始发梦:有希望了,我们之间说不定会有未来。有一天,我是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在李卓曜的身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