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1/2)

比秦牧以前干过的那些事还要离谱!

“估计问题是出在鹦鹉上面。”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指了指传票上的两个罪名。

第一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指的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

量刑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情节严重。

而在相关的司法解释里。

也对情节严重,有过专门的解释。

出售一般的东西,不需要经营许可证,也不会构成犯罪。

但出售濒危野生动物……

则会直接构成情节严重,触犯这条刑法。

“可是……我儿子就是卖了几只鹦鹉啊,鹦鹉也算濒危野生动物吗?”

宋天成听完解释,更是满脸的疑惑和不解。

在他的固有观念里。

鹦鹉就是八哥,长的大差不差的。

能学人话。

以前很多老人都喜欢玩。

只要玩鸟的人,家里都会备个几只。

这东西……

从来就没濒危过。

秦牧摇了摇头,接着解释道:“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这些天来。

他一直在看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件。

若非如此,他也不知道鹦鹉居然属于濒危动物。

这三个种类的鹦鹉,分别是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和桃脸鹦鹉。

其他的所有鹦鹉,都是濒危野生动物。

“可是……我儿子是自己饲养的啊,从小养到大,都养好几年了,也不是野生的啊……”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还是不理解。

明明说好了是濒危野生动物。

他儿子又没去捕猎。

都是饲养的。

“不是这样的,按照司法解释,任何濒危动物,不愧是饲养还是捕猎,都是不允许的。”

秦牧摇了摇头。

在普通人的观念里。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只是针对于那些捕猎者。

但实际上……

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了野生保护动物和饲养的保护动物一视同仁,都属于不能买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在刑法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指的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在立案保准里是,特别规定了只要出售或者购买1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就构成犯罪。

而宋云养了十几只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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