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双方各自就先前的焦点,提出相应的证据和法条,以证明各自的主张。
没有意外,这把稳了!
公诉人一方最先站出来。
引经据典。
讲述了一遍相关的刑法法条。
其中。
重点自然是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前者里,并不是所有被告都构成了诽谤罪。
但后者……
却足以覆盖每个被告。
他们都参与了网络滋事,借故对周小清进行指责、谩骂,以及恶意引导。
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接受判罚。”
公诉人盯着被告席上的谷宏达等人,义正词严的说道。
而谷宏达等人……
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不敢直视对方的目光。
只得再次看向了身旁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脱罪。
“在这里,我想提醒对方公诉人一句。”
这名律师也没有退缩,紧随其后站了出来:“根据刑法法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是蓄意挑事,无理取闹。”
“之前我说过了,我方当事人是因为一场‘误会’,才会在网上挑事,针对‘周小清’账号进行指责。”
“在客观构成上,我方当事人应当是不符合的。”
“不应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环节。
他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发起了反攻。
每个刑法罪名都有主客观的构成。
而他则是冲主观构成上入手,试图将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摆脱寻衅滋事罪的判定!
“对于周小清小女孩的自杀,我们也感到非常难过。”
再接着。
他抬起头,看向了公诉席旁边的周振夫妻。
十分诚恳的说道:“我方四百多位当事人都已经表态,每人都愿意拿出部分钱来,对他们在网络上的不理智行为进行赔偿。”
“希望能为周小清的治疗,尽到绵薄之力。”
说完。
他带着旁边的谷宏达、包飞文等人,朝着周振夫妻弯腰鞠躬。
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然而……
他话音刚落。
周振和王霞的声音,便不约而同的响起:“你做梦!”
“我告诉你们,我们不会要你们的一分钱!”
“我们只需要法律公正的审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你们的钱,我们拿着觉得脏!”
两人也立即表明了态度。
态度十分坚决,完全不可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