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楠就带程如珩在周围逛,说她小时候皮,爬树摘桃,扛锄头刨地,下溪摸螃蟹,跟个男孩子似的。
“那你呢?”
“我不好动,除了一些学校组织的活动,就是自己待着看书。”
程如珩是生在城里长在城里的人,玩的东西虽也多,但记忆里,实在数不出来有趣的。他说自己无趣,不完全是自谦。
“没事,”向楠哥俩好地搭他的肩,“以后有空,我带你出去浪迹天涯。”
程如珩亲亲她的脸。
乡下似乎还要冷一些,估计是四周空旷的原因,天地成了山风的领地,肆无忌惮地纵横,吹得她脸是冷的,他唇也冰。
她把他的手拉到自己口袋里,焐着,“你怎么没带羽绒服来呀?”
他一本正经:“因为我也需要耍一次帅。”
向楠笑得靠进他怀里,“程老师,你这脸,这身材,套麻袋都好看好吗?”
她揉搓他的手,“走了走了,回去了,冻死了。”
第四十七阵风
◎程老师,吃醋啊?◎
他们下午回青杉, 向楠坐程如珩的车。
车上,程如珩说:“走前,外婆好像往那个袋子里塞了个什么, 我没顾得上看,你拿出来看看。”
是一个简易的行李包, 装着他随身的用品, 向楠伸长胳膊,拿过来, 打开一看笑了。
“是什么?”
“大红包。”她扬了扬手里的红包, “小时候她给我零花钱,就生怕被人发现,偷偷塞我口袋里, 现在还是这样。”
“老人家攒钱也不容易,是不是得还回去?”
向楠说:“程老师,你安心收着吧。我外婆说,她攒了钱给我们小辈结婚,而且等你以后上门, 要封回去的。”
程如珩看了一眼, “那你把钱存着吧, 以后结婚用。”
“好啊。”向楠美滋滋地收下, 不是因为钱, 而是他把钱给她管的行为,让她有种被信赖感。
小财迷,他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头发长了?”
“我打算把头发留长, ”向楠抓成一把, “马上就可以扎起来了,我想夏天去烫个头,你觉得我换种风格怎么样?”
“你想走什么风?”
“《穿普拉达的女王》看过没?”
理所当然会想到:“安妮·海瑟薇?”
“不是,是上司那个秘书,就那种,”向楠比划着,“‘姐最拽姐怕过谁’的气势。”
程如珩好笑:“挺好的,染个红棕发,很ol。”
“程老师,你不愧是我的十佳男友。”
她已经发现,他从来不会质疑她稀奇古怪的想法,不会干预她的决定,甚至还很捧场,哪怕是在他身上造作。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
从小到大,听过太多类似于“你一个女孩子不该这么做”的话,哪怕是与你无关的人,也要用异样的目光看你几眼。
他给的自由,大得令人不可思议。
程如珩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世界是一片漫无边际的荒原,他愿意看着她四处奔驰。
他只需要做一个忠实的稻草人,守在原地,陪伴着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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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楠家在青杉市的家是普通的小区商品房,三室两厅两卫,不算特别大,但两个孩子大了,都往外走了,就显得屋子空。
赵兰芳是个很会持家的女人,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尽管对两个孩子操心不多,但她将家布置得极温馨。
程如珩自然需要留下来,至于睡哪儿……
向楠说:“肯定我们俩睡啊,他们俩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睡一起不嫌挤得慌吗?”
赵兰芳懒得管她了,女大不中留。
不过在他们家,已经把程如珩当女婿看了,倒也无所谓了。
赵兰芳给他们换了床更厚的被子,又换了新的床单、被套、枕套,对程如珩说:“小程,你别客气,就把这儿当自己家。”
向楠说:“就是,我也把你家当我家,别客气。”
向氏夫妻很是开明,知道他们已有夫妻之实,没骂她,还给他们安排同一间房。
其实向楠就是继承他们的心大。
向楠私底下把程如珩给她体检报告的事同赵兰芳说了,且再三强调,他很尊重她,不会让她吃药。
赵兰芳说:“一个男人说话再动听也没用,得看他平时怎么做,这点小程确实不错。”
晚上洗过澡,向楠钻到程如珩怀里,蹭了蹭,“噢!我洗得香喷喷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