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眼前的虹绸……他也真的很想要。
毕竟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又能增长寿命。
洪世重现在也有四十多岁了,在现代,这个年纪叫做正当壮年。
但在北宋时期,大多数四十多岁的男人,都已经是爷爷辈的了。
况且洪世重身为豪商,年纪轻轻便开始纵情声色,身子骨早已经空虚,虽然才四十多岁,却已快到隐患爆发的地步了。
要想身体好,就得找真正的神物来养体。
既然吃不了陆真人的仙果,那吃一匹虹绸,似乎也可以啊。
实在不行,把虹绸送一半给襄阳王也是可以的。两只瘦马不值这么个价格,送一半给襄阳王,感觉都亏大了。
他想了好一会,将两份文书从怀里拿出来,说道:“这位郎君,多谢了,此事成,两只瘦马是你的了。”
陆森微微轻笑。
洪世重双手臂捧着虹绸,艰难地行了个抱拳礼,然后带着自己的手下走了。
两只‘瘦马’留了下来,眼睛亮亮地看着陆森。
而陆森转身,抱掌柜笑道:“麻烦掌柜了,过上一两日,我定会将一匹虹绸再送来店里,还给你,不会让你难做的。”
“哪里的话,郎君开心就好。”这掌柜诚惶诚恐地行了个礼。
陆森见对方的模样,便知道这掌柜已经猜到自己的身份了,笑了笑,便带着杨金花往外走。
虽然陆森还没有和她们说话,但两个少女七窍玲珑心,立刻就乖巧地跟在两人的身后。
走在大街上,杨金花回头看看两个少女,然后向自己男人问道:“官人,要不我们回去?收徒这么重要的事情,得好好准备一下。”
听到陆森是要收徒,杨金花就没有那么着急了。
陆森摇头说道:“没事,我陪你逛逛,况且这两个女娃子的生活用品,也得购置一些。”
这倒是……杨金花又回头,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两个少女。
布料之类的东西,家里多得是,虹绸想穿就穿,想吃就吃。
但实质上,虹绸的味道怪怪的,吃过一次的人,绝对不想吃第二次。
那么要准备的,就是一些女儿家特有的事务了。
“官人,既然要帮她们两人购置东西,不如就由我带她们去逛逛吧。官人你在城里走走,散散心,过上两个时辰,我们在东城门口碰头如何?”
杨金花这话,确实是中肯之言。
北宋女儿家的贴身小玩意,一般是不给男人见到的。
更何况这两个少女明显还是黄花大闺女之身,更不能让男人见着了,即使是未来的师傅也不行。
陆森来北宋也有三年了,很多常识和风俗习惯都已经了解。
当下也明白杨金花的意思,他点点头说道:“那就麻烦你了,另外让阿黄他们在暗中保护你们。”
杨金花甜甜地笑了下,转身对着两个少女说道:“随我来吧。”
两个少女看看陆森,见他没有反对,这才走到杨金花身边。
随后陆森和杨金花分开,他自己在城里闲逛。
老实说,他很久没有这么自在了。
在京城,因为他的容貌被大多数人所知,因此远论去到哪里,都会被一群人包围着注视。
感觉怪怪的。
但在杭州城,熟悉的人并不多,杭州城又足够大,想要碰着很难的。
说到熟人,陆森便去了城北的民居群处,找到了柳永的家。
门外有个胖乎乎的,头顶只有一块‘西瓜皮’式头发的男童,正在追着鸡跑来跑去。
屋檐下,有个白头发的老人正坐在摇椅上,微笑看着男童在玩耍,偶尔说声:“别跑那么快,小心摔倒。”
陆森走近前去。
似乎是感觉到有人靠近,这老人扭头看了过来,先是一愣,随后大喜,立刻站了起来:“陆小郎,怎么来了?”
这头发花白的老人便是柳永,他急急迎上来,拱手说道:“两年多未见,早想你千百次了,来来,快进来坐。”
说着,他拉着陆森往屋里走。
而小男童见状,也跟着进来,他看看陆森,然后躲在柳永身后,只探出一个头来。
“这小家伙就是胆小些。”柳永满是慈爱地摸着男童的脑袋瓜子,然后说道:“快叫陆叔叔。”
“陆叔叔。”这小男娃甚是乖巧,叫了一声事,又把头缩回去,躲了起来。
“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暂时没有起名。”柳永呵呵笑道:“以前老人常说,男孩名字要贱些才能好养活,现在他叫鸡娃。”
陆森一听,顿时就笑起来了,无奈地摇头说道:“怎么说你柳三变也是文坛大家,公认的大词人,怎么能这般……嗯,接地气。”
“词写得再好有个屁用哟。”柳永呵呵轻笑起来:“即不能护我家亲眷安康,又不能当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