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2)

在深宫中,脊骨怎么可能挺得直。

“抬起头来罢。”他听着皇后用威严冷肃的语气这么说。

朝术总算能见到皇后的凤颜,之前总是遥遥相望,还不可长久直视,是以看得并不清晰。

这个女人保养得极好,也生得国色天香出水芙蓉,眉目中可以窥见几分和萧子宴相似的地方,她的儿子便是随了她,也是貌若好女的美艳。

只是她到底上了年纪,又常为家族、儿女之事操劳,眼尾已有肉眼可见的细纹。

皇后没有开口之前,朝术也不敢擅自接话。

约摸过了两息的时间,皇后丹口微启:“公公不但能力出色,相貌也非同小可。”

朝术琢磨不明白皇后这话是褒还是贬,便小心谨慎着开口:“多谢娘娘夸奖,奴才粗鄙,当不得您这样称赞,奴才如今这样,还要多亏了四皇子的一手提拔。”

提起四皇子,皇后的脸色好看了些,说话的语气也温柔不少:“也是你自己争气,子宴的性子本宫了解,倒是叫你多担待了。”

朝术微愣:“娘娘过誉了。”

“你之前是在为废太子做事吧?”皇后语气不咸不淡地说。

朝术不清楚对方突然说起这事是何意,一颗心急速跳得厉害,他斟酌着回答:“是。奴才当初由废太子救下,所以便一直跟在废太子身边做点沏茶倒水的活计。”

皇后一针见血地说:“你倒是野心蓬勃,只是端茶倒水应当是满足不了你。所以,你最后还是背叛了废太子?”

朝术暗想皇后这是在怀疑自己对四皇子的忠心么,毕竟有一就有二,他既然能背叛萧谦行,同样也能背叛萧子宴。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奴才不过是按着最有利的条件而行事。一奴不事二主,奴才自然要放弃该放弃的,选择对奴才最好的那条路。”朝术的眼珠子黑得纯粹,他眯起眼睛,唇角翘起,直白地展现自己对权欲的渴望。

上位者不怕下属有野心,最怕人无欲无求,毕竟人有了私心就更好掌控。

皇后听了朝术的回答,染着红粉的眼尾高高挑起,丹唇微微上扬:“本宫喜欢你的性情,人性便是如此,你选择对自己最有用的路,这无可厚非。”

“只是,朝术,你对废太子当真没有半点念想了吗?”皇后墨色眼睛审视着他,那双凤眼好似要透过他的皮囊,直直地射向他的灵魂。

朝术觉得自己就好似站在悬崖边上,稍微往前一步就要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底下是无数对准他的锋利刀尖,或是熊熊燃烧的火海。

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人愈是紧张惶恐之时,便愈是能冷静下来处理问题。

他自己都没想到能有如此冷静沉着的时候,长长睫毛压着底下的黑眼珠,对皇后审视的眼神不避不闪,神色自如地撒谎:“半点也无。”

朝术也不知道皇后对自己的回答满意还是不满意,只听她吩咐身边的大宫女思棋,低语了两声后,对方便下去了。

不一会儿,一位小宫女就端上来一碗蒸得软烂,还浮着红亮色泽的肉块上来。

他不知这是何意,脸上展露出恰到好处的疑惑:“娘娘这是……?”

那肉由青花缠枝的牡丹碗盛着,还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朝术却直觉这碗肉并不简单,他闻着半分胃口也无。

“你先前不是在婕妤宫中么,这畜生让你受了不少委屈吧,现下本宫将它做成了吃食,公公意下如何呢?”皇后娘娘的声音不疾不徐,好似并非说得什么惊人之语,而是在同朝术谈天说地。

朝术脸上的笑容僵住,只觉后背叫那冷汗都浸湿了个彻底。

皇后的手段真是让人不容小觑,这哪是厉害一点半点,简直就是蛇蝎美人,萧子宴跟对方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然而他再怎么心惊,面上还得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接受皇后的赏赐。

他忍着心里的恶心胃里的翻涌,脸上带着笑,一块一块地把肉全给吃了下去。

所幸皇后宫中的厨子有一把好厨艺,没将这肉弄得难以下咽,还算是入口即化。

不过朝术一想到这是那只畜牲的肉,心里头还是相当膈应。他是恨婕妤恨那畜牲,可那狗又不通人性,便不是罪魁祸首,何苦要杀了它又吃它的肉。

恐他现在作恶多端,罪孽罄竹难书,怕是日后得下阿鼻地狱了……

将那一碗肉完完全全用尽后,思棋将一块刻着皇后凤令的玉牌递到他手上,是由和田玉雕刻的镂空花样,一般人仿制不出,也不敢仿制。

皇后见他接了牌子,解释道:“有了这块牌子,你便不愁宫中来去。为吾儿做事,本宫不会亏待你的。”

朝术听罢,对她行了一个大礼:“多谢娘娘恩赐,奴才定不会辜负娘娘的期望。”

这算是打一巴掌再给颗甜枣么?他心中厌憎这般手段,却又难以避免地想要将其学下来,日后好用在他人身上。

什么狗屁不通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遭了罪,旁人也别想好过。

皇后又对着朝术敲打几句,得到了指天发誓的忠心答案之后,才放他离开。

来的时候有思棋领路,回去的时候便不用了。

回去时路过御花园,有一片腊梅林。

那味道清幽,冷冽,是难以言说的香气,可朝术却觉得胃里搅动得厉害。

这香好似在他的身体里刻下了烙印,一闻到便全身难受,此前他在偏殿时还不能吐,否则就是不识好歹,浪费了皇后的一番苦心。

他吐不出来,撑着树枝时,嘴里也只是冒着点酸水儿。

若是身旁带了人,此刻就应该会有人献殷勤让他漱漱口,可惜他去见皇后是独自一人。

身心俱疲时,眼前便多了一双白底黑面的翘头皂靴,上面无甚花纹,朝术却一眼就认出了其主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