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445节(2/2)

&esp;&esp;听到这条规定,不少僧道脸色一僵。

&esp;&esp;永远不要低估人在钱财面前的贪婪,当数额足够大的时候,亲儿子都靠不住。

&esp;&esp;更何况是别的人。

&esp;&esp;以后佛道再想用白手套替他们赚钱,白手套马上就能去宗教司告发他们。

&esp;&esp;这下彻底将所有路都堵死了。

&esp;&esp;除了以上这些,新规还对庙观的数量、规模,以及僧侣的数量,都做出了严格限制。

&esp;&esp;超出限制的,处理结果也很简单,取缔。

&esp;&esp;根本就不给你再来一次的机会。

&esp;&esp;庙观拥有的土地,也给出了严格限制。

&esp;&esp;除了朝廷划分给他们的田产,不得额外购买田产,违者取缔。

&esp;&esp;宗教的产业同样要交税,偷税漏税被查到,自有税务稽查司的人去找他们麻烦。

&esp;&esp;“还是那句话,有钱了你们可以拿去给神佛镀金身,可以拿去吃喝享乐。”

&esp;&esp;“哪怕你们拿着这些钱去秦楼楚馆潇洒,朝廷都不会过问。”

&esp;&esp;众人表情都有些不自然。

&esp;&esp;他们自然知道这是说笑,可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尤其是在当下这个场合。

&esp;&esp;可没人敢站出来指责。

&esp;&esp;“当然,如果你们用这些钱去传道,扩大影响力,那也是可以的。”

&esp;&esp;其实这也是限制宗教财产的一个目的,逼迫他们将多余的钱财拿去搞扩张。

&esp;&esp;还有一些别的措施,基本都是限制宗教人员、财产规模的。

&esp;&esp;很严格,处罚措施也很严厉,动辄取缔,所有人员流放边疆。

&esp;&esp;陈景恪也知道,打一棒子要给个甜枣。

&esp;&esp;也给出了一些奖励性措施。

&esp;&esp;比如佛道两家可以派代表去宗教司任职,协助朝廷管理宗教事务。

&esp;&esp;事实上就是道教派人管道教,佛教派人管佛教。

&esp;&esp;只要不违反以上律法,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自主权。

&esp;&esp;毕竟将他们控制的太狠,也不利于他们发展。

&esp;&esp;对佛道两家最有吸引力的一条规定,是新规断绝了外来宗教传入的可能。

&esp;&esp;除了获得大明准许的宗教和神灵,其他任何宗教皆视为邪教和邪神,给予严厉打击。

&esp;&esp;结合上一条政策,几乎就是默认了佛道两家在大明的正统地位。

&esp;&esp;除了他们两家,别的宗教不允许在大明传教。

&esp;&esp;佛道两家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面上都露出了喜色。

&esp;&esp;这个好处给的可是太大了啊。

&esp;&esp;一旁的毕良节等人,表情不变。

&esp;&esp;之前陈景恪已经和他们谈过,妈祖的信仰出现的太晚,教众实力太弱。

&esp;&esp;连一本像样的经书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斋醮戒律。

&esp;&esp;让祂的信仰并入道教,是合则两利的事情。

&esp;&esp;也不怕道教会限制妈祖信仰的发展,佛道两家的组织形式是很松散的。

&esp;&esp;别说统一的话事人,就连各派系内部,其实也都是各自为政。

&esp;&esp;大家谁也干涉不了谁。

&esp;&esp;除了以上,还有一些别的奖惩制度。

&esp;&esp;比如,为了方便传教,给予他们外出游历的权力。

&esp;&esp;如果去海外传教,可以免费搭乘船只,甚至搭乘军舰。

&esp;&esp;比如在某某地方教化工作做的好,朝廷会给予相应的赏赐。

&esp;&esp;一般是额外给予一些度牒,或者准许加盖几座庙观等等。

&esp;&esp;林林总总,将这些说完差不多就用去了一天时间。

&esp;&esp;之后陈景恪也没有假装客套,直接宣布散会。

&esp;&esp;佛道两家什么都没说,起身纷纷离去。

&esp;&esp;他们对这个结果,自然说不上满意,但也在接受范围之内。

&esp;&esp;只是大家都知道,以前那种坐着数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esp;&esp;走出大门之后,佛道两家各自聚在一起,约定一个时间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