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2/2)

那是冬宁托林佳乐卖掉,转头被盛誉买走的那枚。

盛誉从车窗扔出去,半夜又出去找,盛染不放心,跟他一起去的。

盛誉一直以为,戒指丢了。

原来是盛染偷偷收起来了。

然后被他妈打包给了冬宁。

“你那枚去哪里了?”

“在巴黎。”跟冬宁重逢后,他第一次将它长时间摘下。

“你要是早说,结婚就不用新买了。”

“不用这个。”盛誉从她手指上把那枚变得有些大的戒指退下来,重新把在巴黎结婚时买的婚戒给冬宁带上,“不吉利。”

分过手的对戒,谁还敢戴?

冬宁不觉得他可恶,也不可恨,觉得他可怜,可爱。

盛誉跟她提结婚的那天晚上,他问冬宁,分手之后,她有没有后悔过。

当时冬宁给了表面上对两个人都好的答案,她说,她后悔过。

但事实是什么,就算盛誉没问,冬宁不说,两个人都心知肚明:冬宁没有后悔。

冬宁曾经有多在乎过那枚戒指,出国前,把它委托给林佳乐卖掉时,不再回头的决心就有多坚定。

至少,在当时,已经深陷生活的泥淖无法自拔的冬宁认为,她对盛誉做了一些对的事情。

但其实在感情里,没有正确和错误,也没有应该和必须。

只有甘愿、退让、包容和圆满。

恰恰没有自以为是的正确。

冬宁不愿意让盛誉卖掉换钱来给她妈妈治病的网站,在他们彻底分手后,盛誉做的第一次件事,就是将它出手。

他现在的公司的起始资金,甚至都没有用那个钱。

冬宁享受过盛誉的爱,回报给盛誉过爱,也自以为是地伤害过他的爱。

“我们晚一点遇到,会不会更好?”

不要他跟她一起经历那段没有希望的充满消毒水气味的时光,即便遇到时,他依然璀璨,她依然困窘,可他至少不用承受一遍不该承受的抛弃。

“不好。”盛誉把被冬宁翻乱的东西一样样收回盒子里,风轻云淡道,“你还打算卖包子给谁?”

年少时,她和盛誉的熟悉源于一个无厘头的误会,她把他当成食不果腹的特困生,卖给他四毛钱一个的包子。

后来的很多年,她接受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付出,两个人之间的一百步,冬宁退了一步,盛誉追赶了一百零一步。

不管生活还是感情里的特困生,其实是她。

冬宁一直记得,宜城十五中发放贫困生资助金的时候,不搞仪式,没有四处张贴名单,也不曾让哪位受助者公开发言表达感激。

盛誉也不要冬宁的感激,他只要她好好爱他。

冬宁想,她一定会的。

“我错了,不应该笑话你,晚上一定给你。”盛誉把金条从冬宁手里抽出一半,又被她捏住,只好哄她,“你想老公怎么做,都满足你,不离家出走好不好。”

冬宁听出他的语气根本不正经,还是在内涵她有多馋一样,憋得快爆炸的人不是他?也就趁人之危,抓住她这几天欺负她。

聪明人是不会上这个当的。

盛誉张开胳膊,意思是要抱她。

冬宁谨慎地考虑了好一会儿,坐到他腿上。

“……你发誓?”

“我发誓。但如果宝宝要快一点,我有点做不到,重一些可以考虑,但只可以……”

冬宁扶着肚子试图爬出他的怀抱:“盛誉,我再相信你,我就是猪。我胖死,我笨死,我毕不了……”

盛誉低下头,眉眼带笑,一下下亲她发射怒火的眼睛。

作者有话说:

当晚:高质量地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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