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遥惨白着脸,死咬着牙,睁眼说瞎话:“没有,继续,你比那个护士好多了。”
宿窈就继续给他上药,伤口分布不均,其中一处是在后腰那。
林之遥穿着裤子,宿窈倒不至于尴尬,自然地拿着棉签要去涂抹药水。
只是把注意力放到那时,又隐隐从林之遥的裤带边缘,看到了类似于汉字的一个图案。
“心…心?”
她下意识地念了出来。
趴在病床上的林之遥闻言,身体微顿,片刻后低声道:“那是蕊,花蕊的蕊。”
说着,他就要去扒自己裤子:“这个字是倒着纹的,草字头在下面,不信我给你看。”
宿窈赶紧拦住他这动作:“别,我信了。”
说完她就赶紧给他上药,林之遥静等了一阵,久等不见宿窈再说话,皱眉问她: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自己身上纹个蕊字?”
宿窈自然道:“那是你的个人隐私,我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乐趣。”
林之遥无语:“你怎么回事,讲话跟被周时衍上身了似的。”
宿窈一顿,接着在林之遥看不见的地方,哑然失笑。
她讲话模式跟周时衍变得很像了吗?
不太应该吧,她一向嫌弃那个男人,觉得他很无趣。
宿窈这边,竟然走了神,林之遥那头,却也在自顾自说下去。
“这个纹身是为了纪念一个人,她叫蕊蕊,我的初恋。”
宿窈心不在焉的:“名字挺好听。”
林之遥笑道:“不止,她不仅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跟山谷的百合花似的,我当初一眼就看上她了,这么多年也没忘过。”
宿窈依旧心不在焉:“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找别人了,这么多年女人也没断过。”
林之遥打断她道:“不一样,窈窈,找女人归找女人,恋爱是恋爱,找女人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恋爱是因为喜欢,我过去那么多年,就喜欢过她那一个人,只谈过那一次恋爱。”
他说的这么义正言辞,实际上也不过是渣的明明白白。
宿窈道:“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辜负了她?”
林之遥憋屈道:“你怎么就知道是我辜负她,不是她甩了我呢?你不知道我当时对她多好,我们两个都在国外读书,有个唐人街的包子特别好吃,她很喜欢,我就每天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去给她买包子。”
“然后呢?”
“然后她吃腻了包子,跟一个开法拉利的小子走了。”
“……”
宿窈沉默片刻,无语道:“难道你就买不起法拉利?”
林之遥憋屈:“年少轻狂,总以为不靠家里也能闯出一片天。我那时候真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问题,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去给她,谁能想到她更喜欢钱呢。”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
宿窈无语,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专注给林之遥上药。
林之遥忍着痛,龇牙咧嘴的道:“是她毁了我一个单纯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憧憬,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会相信感情。”
宿窈想了想,道:“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她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故人,祝融。
命运扯着她不断向深渊下坠,让她几乎是认定了所有的男人都是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背信之徒的时候。
祝融的出现和存在,给她不见天光的世界里添了一道光。
宿窈现在很庆幸,自己当初没和祝融走到一块的。
所以她对他的光环永远不灭,他永远会住在她心里,拥有一个最干净的角落。
无关男女之情,更像是信仰或救赎。
林之遥则是忽然抬起脸,看着宿窈,说:“对,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顿了顿,他道:“我决定去把这个纹身洗掉了。”
宿窈没听见他这句话,因为她的手机铃声同一时间响起来了,是周时衍。
林之遥也在她接电话时看到了她的来电显示,眼中掠过浓浓诧异。
她
宿窈刚好也清理完了最后一处伤口,放下棉签站起身。
“我出去接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