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0节(1/2)

大概我就是那段时间出生的,我不太确定,因为我的爹娘老子早就死了,我都不记得他们的样子。

不过,很少有人叫我这个拗口的名字。

主人管我叫“食尸犬”。

从我有记忆以来,就在主人的带领下,穿行于一座座阴云笼罩的古战场和地底深处的古墓遗迹之中,在各式各样的尸体上,搜索还有利用价值的东西,靠尸体来混饭吃。

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

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鼠民。

但朋友们都说我长得很像是一名真正的狼族——只要,忽略我那对小铲子一样的鼠牙。

我曾经梦想着,哪天若是交了好运,能够在荣耀之战中立下大功,摆脱鼠民的身份,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我也可以拥有像是“胡狼”这样还算威风的名字。

但这也只能在梦里想想。

一旦梦醒了,我能选择的东西实在不多。

包括自己的名字,包括自己的命运,包括自己的生死。

无论打扫古战场还是探索古遗迹还是发掘失落神庙,都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而像我这样体内流淌着卑贱血液的鼠民,更是遭到祖灵们的厌恶和排斥。

已经有不知多少同伴和朋友,被残留在古战场上的凶魂缠身,或者一脚踏进了失落神庙里面的陷阱,最终,遍体鳞伤,畸形扭曲,惨死在我的怀里。

我倒没有特别害怕、悲伤或者愤怒。

如果一个人像我这样,从刚刚懂事和拥有记忆以来,就不断经历这一切,将痛苦和死亡,都当成喝水和呼吸一样自然。

他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害怕,悲伤或者愤怒。

更何况,相比于在狼族主子们的手底下艰难求生,说不定,踩进陷阱,疼那么一下子,就能永远舒舒服服地睡下去,这才是更划算的买卖呢?

我一点儿都不怕死。

甚至满心期待着,哪天我也能像朋友们一样,撞上凶魂,踩进陷阱,一了百了。

可惜我好像被霉运缠身。

又或者祖灵嫌弃我太过弱小,弱得连死亡的权力都没有。

老朋友和新朋友,老伙计和新伙计,统统都死了,我还没死,老不死。

就算在深入失落神庙或者古老遗迹时,我故意冲在最前面,却每每都能躲过最危险的机关,有惊无险,毫发无损。

我等啊,等啊,等得都着急了——既不让我舒舒服服地活,又不让我痛痛快快地死,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终于,或许是祖灵听到了我的抱怨。

我的命运终于迎来了改变。

主人说,无比漫长的繁荣纪元已经过去,曼陀罗花竞相开放,全体图兰勇士期待已久的荣耀纪元,终于到来了!

主人说,但现在有些鼠民——当然不是我这样安分守己,言听计从的好鼠民,而是好逸恶劳,桀骜不驯,却又怯懦至极的坏鼠民,竟然不愿意承担在荣耀之战中,充当劳役和仆从,化作汹涌澎湃的鼠潮,冲向圣光之地的光荣使命。

他们打出了“大角军团”的旗号,试图反抗主人们对于图兰泽的天然的,神圣的,不容置疑更不可动摇的统治。

主人说,这些低贱的,肮脏的,卑微的,羸弱的小丑,根本没资格让黄金氏族的狮虎战团出手。

就连狼族的几个重装战团,都没工夫搭理这些上蹿下跳的小毛贼。

所以,我们这些隶属于狼族的“好鼠民”的机会就来了!

一撮鼠毛

主人说,所谓的“大角军团”根本是一帮乌合之众,不配让狼族勇士亲自出手。

由我们这些“好鼠民”,去消灭那些“坏鼠民”,倒算是旗鼓相当,废物利用。

正好,我们也能通过这种方式,向主人以及祖灵,证明我们的忠诚。

主人说,只要我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忠诚,就不用再当盗墓贼,也可以甩掉“食尸犬”这个名字,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有资格参加荣耀之战了。

就这样,我分到了一把破破烂烂的骨刀,和一面大龟壳制成的盾牌,和其他盗墓贼一起,稀里糊涂地上了战场。

对我来说,杀死“坏鼠民”,倒没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鼠民”只是一个统称,大家体内流淌着不同的血脉,也长着千奇百怪,各不相同的模样,实在很难产生“自己人”的感觉。

就算真是自己人,我相信,无论对“好鼠民”或者“坏鼠民”而言,死亡都是一种幸福,活着才是永无休止的痛苦。

我把骨刀磨了又磨。

确保刀刃足够锋利,能够一刀割断对面“坏鼠民”的喉咙,让这些素不相识的同胞们,能在最短时间内,就毫无痛苦地迎来解脱。

并期待着,能遇上一个和我一样讲究的对手,朝我的喉咙,也干净利落来上一刀,让我早死早好。

只可惜,主人没有说错。

这支号称“大角军团”的鼠民叛军,的确是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

仅仅依靠仓促武装起来的盗墓贼,加上几支奴兵和仆从部队,由几名狼族强者带领着,我们就毫无悬念地击溃了大角军团的主力。

我所在的小队,甚至一路砍瓜切菜般攻进了大角军团的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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