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这个吗?就算在一起也不能这么快睡一块儿,更何况,又没有。
见我沉默,他终于还是恨铁不成钢地嚷:“你又在害怕,怕啥呀怕,上去就干啊,实在不行生米煮成熟饭,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
“总比你刚对着镜子摸自己的样子好使吧?”
我终于没忍住白了他一眼,什么话从他嘴里出来不是五颜六色就是奇形怪状,这么说来,他在邓尕泽旺那少年跟前算是收敛了。
“喜欢能吃吗?”我回头一边收拾陈列捎过来的那箱衣服,一边问他。
“喜欢不能吃,喜欢的人能吃,你都不吃咋知道合不合胃口?喜欢上一个人就要把自己当妖怪,把他当唐僧,不吃进嘴里不罢休。”
陈列双手抱胸,突然开始做起了仰卧起坐,他憋着一口又一口的半截儿气说,“我要是你,男朋友都,能凑几桌麻将了,我才不愿意在一棵树上挂着呢,要挂衣服裤子分开挂,我去——这床太软了。”
确实,陈列这么多年来谈的恋爱一双手都数不利索,但我见过的,没有一个,他属于感觉派,感觉对就谈了,变味就散了。
说他认真,每段感情却不长,说他不在乎,每段感情结束又都会消沉那么几天。
要是哪天被扒,唯一的黑料绝对是“渣男”,不过,他所遇到的,和他的想法也都是不谋而合的,总而言之,变相的“两情相悦”,算是祸害到一起了。
“你就不怕遇到一个人?”
陈列停下动作,笑嘻嘻地看向我问:“什么人,警察?”
“你真正喜欢的人。”
“也就你在这种社会谈这种东西。”他满不在乎地切了一声。
“你怎么向ta交代?”我继续问。
我和陈列对待感情的态度不同,我也不能强加于他,他虽有经验,但在我看来,他和我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迷茫。
陈列随缘,我连我随什么都不知道。
陈列望着天花板,慢慢皱起眉,嘴上却笑:“爱要不要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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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早早就醒来了,毕竟是要偷偷地走,倒也说不上偷偷,反正没多光明正大。
来时就没有带什么行李,现在离开也只是比来时多了一条哈达,柔软洁白的它被我折成一小块藏在了兜里,轻飘飘的,不压身。
和半梦半醒的陈列交代了一下行李后,我走出门,低头在手机上约车,却发觉有一道力量向后拽着我的衣服。
我回头看去,对上一双通红的眼睛。
吉羌泽仁蹲在门口,面上透着病态的红潮,他潦草地裹着藏袍,没有了往日的活力阳光,反而看起来有些落魄。
“原医生……”他倔强地盯着我喊,声音都是哑的,还带着囔囔的鼻音。
一听就知道感冒了。
楼道里的声控灯应声亮起,浅橘色的灯光打上一层朦胧的光影,显得整个人无辜又可怜。